菲律宾国家警察总监迪奥纳多·卡洛斯(DionardoCarlos)周一表示,警方在执行搜查令或逮捕令期间,都会佩戴执法记录仪以确保行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。
卡洛斯表示,菲国警此前采购的执法记录仪已经分发到各个行动单位,其中巡逻警员也会在值勤期间佩戴该设备。
该官员表示:“我们正在遵循最高法院发布的准则,特别是在执行搜查令或逮捕令期间,以便我们在警察行动时有辅助证据来记录相关事宜。然而,并不是每个警察都被分配到执法记录仪,我们也希望合作伙伴能够通过捐赠的方式来帮助我们。”
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,在执行搜查令或逮捕令期间,警方若无法佩戴执法记录仪需提前向高院进行通报,并使用替代设备进行记录。此外,执法记录仪应佩戴在“显眼的位置”和合理的角度,以最大限度地记录整个逮捕过程。